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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数字格式模型

Dr.DhananjayKalbande一号日石Jain2
  1. 系主管OSE项目SPIT/孟买大学
  2. 助理教授IT中SAKEC/Mumbai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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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性

计算机法医学指计算机或服务使用可靠性和理由查找证据,法院或管理中可以证明这一点。完成此任务各种数字法医学模型拟建模型比较数字法证模型化CDFM提供验证证据使用较少努力,因为它仅基于所需输出初始所有模型都经过审查并列出所有优缺点最终开发出CDFM,使用该模型初始用户也可以理解数字法医学模型基本概念

关键字

数字法证 数字证据 调查模型

导 言

自1984年启动数字法医学模型以来, 多模型描述高效调查数字犯罪Sceene[1].写者建议非常有效模型或框架识别犯罪水平和数字证据或数字数据.可以审查一下,有些模型可能非常可靠实用方法使用,有些可能不可靠初始知识算法调查员经验显示,选择最佳模型令人混淆并发现基于期望输出我们可以归纳出多阶段, 并分几个非常有效高效阶段.使用比较法方法开发出自底向上比较数字法模型使用审查模型每个阶段期望输出,我们分组输出并随后确定实现输出所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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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数字法证模型

二.数字格式模型需求

计算机世界随新技术增长,但也为数字犯罪提供方便.所以应该有适当方法查找数字犯罪.数字法医学模型描述系统方法该系统确保识别所有恶意事件并判定所涉方开脱犯罪调查改善当前预防方法,以便降低犯罪率向公司和组织提供更好的标准,以便实现更好的安全

三.比较数字格式模型

比较数字法医学模型基于对前数字法医学模型的比较我们审查了表1所示各种模型,根据不同阶段所需期望输出,我们建议新模型分五个阶段流程图期望输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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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1:每一阶段期望输出
按照期望输出,我们已经建构按序相位CDFM分5级图2图2描述模型完整流像第一阶段基础第三阶段检验分析生成验证证据第四阶段为演示文档解释证明最终推理传播案例下一部分论文描述模型工作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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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2:比较数字法医学模型
A.基础部分为CDFM初始阶段,它包含不同的过程和活动.首项活动是监控授权并获取授权以便启动调查有了完全验证高效计划后,调查员将决定所有策略并提醒所有有关各方调查本阶段结束阶段调查员将获取以下输出:适当调查验证计划确认B累积保存本阶段的主要任务 识别数字证据和所有数据源阶段性活动包括选择数字证据或数据源检验,然后调查员开始寻找物理位置调查人员转换所有加密或表格数据为可读格式转换数据不应失完整性和真实性在所有活动期间 调查员应保存所有数字证据 从外部环境完成以上活动后,调查人员应拍下所有生成数字证据的图像快照输出阶段为 :
犯罪类型,事件发生媒体可理解证据源C.测试分析本阶段调查人员有物理和数字证据,由他们分析检查.本阶段涉及以下活动:从证据识别数据生成过程和时间并使用技术调查者从提取数据开始 所有隐藏数据 和所有模式匹配提取证据数据后,调查员应同时构建详细的文档分析并记录所有结论和基于检验的相关理论端端应拟出可证明调查有理的假设输出阶段为 :日志文件事件日志数据信息D报表文档阶段的任务是使用前一阶段输出提交并编写一份报告阶段有下列活动:检索信息的所有相关性问题及其可靠性并归纳所有解释和结论并附文档完成文档后,应作适当展示并在法庭上展示.所有证据和证据应最终确认前创假设的有效性并最后维护它不受批评和质疑本阶段输出为 :验证证据报表E向观众(管理、执法、技术员)提交所有证据和文件后, 应确保物证和数字证据交还原主并发现与调查相关的问题.下一步传播调查信息并结束调查所得知识应保留供未来调查使用

四.工作效果

微信模型提供可靠性、真实性及可测试性属性识别计算机犯罪和欺诈,帮助证据采集和重构过程或事件它将为计算机法证团队提供标准参考调查计算机犯罪和欺诈不仅系统化方式,而且还会为计算机犯罪提供完全解决办法,而计算机犯罪是当前可变世界非常重要的需要。使用此模型提供不同的软件工具可实现真伪和完整性

V级结论

主要要求是数字证据必须准确性,以便在法庭上提交案件,调查员应有足够的知识来证明案件合理性。数字法医学模型提供更好的方法获取完整的调查路径调查各种模型并使用拟理论模型后,我们的重点将放在如何实现高质量结果并满足输出上.提议的模型在这方面比较方法比较有用我们希望拟议模型能为新学习调查员提供更好的输出

启蒙

我们向学院所有教职员工和其他贡献者表示诚挚的感谢,感谢他们为开展研究提供技术协助。感谢所有提供设施并帮助我们编写这份研究审查论文的人

引用

  1. Yusoff,Ismail,Hassan,(2011年),“计算机法证调查模型公共阶段”,国际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杂志第3卷.3.
  2. Alharbi Jenssa(2011年),“主动和主动数字法调查过程:系统文献Revie4级
  3. FCFreilling(2011年),“结构数字法证调查过程:系统文献审查”,国际安全学报4级
  4. 阿格拉瓦尔古普塔市古普塔市古普塔市系统数字法医学模型Vol5(1)
  5. E.S.Pilli RC.Joshi研究Niyogi,2010年“Network法证框架:调查与研究挑战”,Digital Investigation,Vol.7页14-27
  6. Sundresan Peromal(2009),“基于马来西亚调查过程数字法医学模型”,国际计算机科学网络安全杂志,Vol9第8号
  7. Siti Rahayu,RobianYusof,ShahrinShaib,(2008年)“数字法证调查框架编程”,国际计算机科学网络安全杂志,Vol8第10号
  8. F.C.Freiling和BSchwittay(2007年),“事件和计算机法证共同进程模型”,载于IT事件处理和IT法证会议记录,德国斯图特加德,pp公元前19-40
  9. M.K.罗杰斯 J高盛米斯兰wedge & s.Debrota(2006年)“计算机法医学场程模型”,预设数字法理学、安全法会议,pp27-40
  10. Ruibin G Gartner,M(2005年)“案例信息调查:约束计算机情报与当前计算机法理框架”,数字法证研究讲习班,巴尔的摩,MD
  11. V级巴亚美里巴Tushabe(2004年)“增强数字调查过程模型”,数码法证研究讲习班,巴尔的摩,MD
  12. .b.载波和EH.Spafford(2003年),“与数字调查过程相接触”,国际数字证据杂志卷2号二叉
  13. M.赖思市Carr & GGunsh(2002年)“数字法证模型检验”,国际数字从学杂志卷一号3级
  14. G.Palmer, (2001年)DTR-T001-01技术报告数字法证研究路径图”,数字法证讲习班,Utica纽约
  15. M.M.Pollitt(1995年),“计算机法证:网络空间证据处理方式”,载演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会议,巴尔的摩MD卷II,pp.487-491
  16. M.M.Pollitt(2007年),“数字法医学模型特设审查”,美国华盛顿第二次数字法医学方法国际讲习班(SADFE'07)启动